首页 问答 正文

两次高考被顶替者当事人(大学录取名额被顶替)

大学录取名额被顶替的的做法如下:

顶替者此后所有学历、学位,及必须依托学历学位取得的一切相关证书(如职称、相关职业从业资格等)立即无条件全部作废。

如顶替者在国家公职机关以建议登录学信网,查看毕业学校信息,向被顶替读的大学及教育局实名举报。

下载银联云闪付,里面有一证通查,可以查到本人银行卡信息,将不属于自己办的银行卡注销掉。

我国法律现状我国刑法,对于替考有“代替考试罪”(刑法九修正案规定),但是对越过考试,更直接、更严重的冒名顶替上大学,却无相应罪名。

民法对此也无针对规定。一般认为,冒名顶替《幸福到万家》中,万传美顶替王秀玉上大学的行为属于盗用他人身份。

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行为,冒名顶替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一、首先认识高考冒名顶替罪名的处罚。

高考冒名顶替罪名的处罚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考被顶替怎么办

近日,山东济宁农家女苟晶网上发帖,称23年前疑两次上大学遭顶替。6月2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此事的情况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6月22日,有网民发帖称:“1997年参加了高考,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学,被人顶替.....”。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

目前,调查组已与发帖人建立联系,并派出工作组前往发帖人住地,见面沟通,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当事人回应:

苟晶称,2003年老师主动给她送去道歉信,苟晶才知道1997年高考成绩被老师的孩子顶替。老师在信里称,这么多年才敢把真相告诉苟晶,让她体量一下他作为父亲的苦心,把这种机会给自己女儿,希望苟晶可以原谅他。

“怎么能让他女儿用我的名字去北京的大学读书?但不是我的身份证号码。我现在想要查出来,哪些当事人做了这件事情。” 苟晶说。顶替者邱某目前在济宁一所学校从事后勤工作。

苟晶选择了复读,但一项成绩很好的她,最终拿到了一份很差的成绩,上了一所湖北省的中专学校。“我觉得第二次高考也被顶替了,但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 苟晶说。

苟晶表示,希望官方能够查清楚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情况。事发多年,她未举报过此事,近期看到有类似事件曝光才决定站出来举报此事。

中新网-山东济宁一女子自称23年前被顶替上大学 多部门介入

高考被顶替的,可以报警处理。高考冒名顶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替考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替考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形来判定。高考冒名顶替的,是属于考试作弊的行为,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2、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两种罪过形式;

3、犯罪客体。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