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的本科第一批576分,本科第二批510分,本科第三批466分;理科的本科第一批544分,本科第二批488分,本科第三批456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由教育部统一调度,各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管理。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参加考试的对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计划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008年本科一批分数线
文科 584 理 科 582
2008年本科军检资格分数线
文 科 567 理 科 557
注:
1、本科军检资格线下40分为专科(高职)军检资格线。
2、体育专业文化分数线:本科431分。
3、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文295分,艺术理290分。
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享受同样政策的8所院校,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不低于全省艺术专业分数线下20分之内确定本校文化分数线。
4、对口高职本科录取分数线将根据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对口高职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为500分。
5、填报本科志愿资格线文科为490分,理科为490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参见:http://www.sdzs.gov.cn/score/gaokao/2008/08062401.shtm